回饋金運用施行細則
國立台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回饋金運用施行細則
一、實施目標:為鼓勵國立臺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全體進行學術研究,提升教學品質,協助社區服務等,訂定本回饋金運用施行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運用額度﹕每學期由學校提撥本系的回饋金總額中,預留30%由系主任運用於推動系務相關項目外,餘均依本細則運用之。
三、學術獎勵部分,以本系專任教師及學生為限,每學期由學校提撥本系的回饋金總額中,預留20%為分配額度。
1.凡在國內舉辦之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者,每篇發給2000元獎金;凡在國內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者,每篇發給5000元獎金。凡在國外舉辦之國際研討會發表論文者,每篇發給8000元獎金。每位教師每年以二篇為限。
2.學生參加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者,每篇發給2000元獎金。每位學生每年以二篇為限。
3.每篇文章以一人申請為限。
4.為特別獎勵專任教師落實於資訊管理領域學術研究成就,對於發表於SSCI/SCI等資料庫索引之資訊管理領域期刊論文,依下述等級發給期刊論文學術獎勵,惟申請之期刊論文不得重複申請校內其它相關學術獎勵,每位教師每年以兩篇為限:
(1)列於第一級期刊論文,每篇發給50000元獎金。
(2)列於第二級期刊論文,每篇發給30000元獎金。
期刊論文分級表詳列如后;期刊論文若有兩位作者,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獎勵金額為65%,其餘作者35%;若有三位作者(含)以上,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獎勵金金額為50%,第二作者30%,第三作者20%,第四作者以後不發給獎勵。非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,每人每年以申請一篇為限。
四、教學獎勵及支援部份,以本系專任教師及學生為限。
1. 凡通過資訊或管理相關證照、認證考試,補助學生每人獎金,每項每位以補助報名費50%為上限。
2. 代表本系參加校外資訊或管理相關之競賽得獎者,發給學生每人獎金2000元。
3. 本系回饋金得依年度總額,於系務會議分配每位專任教師支用額度,提供教師使用於教學獎勵、學術研究、教學研究、聘任教學助理工讀生、教學研究所需文具雜支及其他教學支援等用途。
4.奬勵本系資訊管理專題成果展前三名得奬奬金,各奬金第一名3000元、第二名2000元、第三名1000元。
5.補助本系學生報考本系碩士班報名費,每位學生最高補助1000元。
五、前述各獎勵事項,應於事後二年內檢具相關資料,於每年六月及十一月提出申請,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核給,惟當事人應行迴避。
六、上列獎勵項已獲得校內獎勵或補助者,不適用本細則。
上列獎勵項已獲得校內獎勵或補助者,不適用本細則。
七、支援本系進修學制行政業務工作加班費等。
八、該年度回饋金未運用完畢部分,於年終系務會議檢討應用。
九、該年度回饋金申請超過提撥總額時,應依公平原則,以及學術研究優先,教學獎勵其次之順序運用。
十、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送院務會議核備,並陳報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(本要點修正若未涉及校務基金經費動支,免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。)